離岸公司在外貿操作中使用說明(出口)
I. 普通情況下的外貿操作假設你的南京公司主要的客戶來自美國,給到你現在有一筆100萬美金的服裝定單,假設這批服裝的成本是60萬美金,那么你南京公司可能有兩種情況 1)有自營進出口權,本身也有工廠,可以自產自銷的 2)沒有進出口權,在國內工廠采購好后,全部委托外貿公司出口。 案例分析所得稅 先說第一種情況,原先的操作是一個非常簡單的雙邊貿易,南京公司直接南京報關出口后,美國收到貨以后直接TT回國內,那么暫不計其他成本,你的南京公司就會有一個40萬美金的利潤,會以25%的稅率交納企業所得稅,不計其他應課稅,稅收已經很高。
外匯管制 另外,中國仍舊有外匯管制,即使企業有進出口權,有美金帳戶,給到它,也是有限額的,額度會按照你的出口額來確定,也就是說超過美金帳戶額度的外匯打進來,仍舊會結匯成人民幣,承受結匯損失,相反,進口付匯時,支付超過帳戶額度的美金出去,也是要通過向銀行購匯來實現,那么一進一出,給到企業一年下來的結匯損失也是很大的。
II. 利用離岸公司進行貿易操作
現在如果你有伯利茲(只是舉例,其他香港,英國,BVI等或者其他地區、國家)公司,首先你可以用伯利茲公司的名義接下美國客戶這100萬美金的定單,因為你的伯利茲公司本身不涉及生產,那么它就向上海的公司做一個采購的動作,相當于“洋行”,也就是中間商的角色。 采購合同的金額一般不能低于60萬美金的成本,否則就會牽涉到一個反傾銷,這邊假設是70萬的采購合同和南京簽,那么合同的問題清楚后,大家就會考慮貿易當中的物流和資金了。 案例分析物流 先說物流,貨的走向仍舊是南京發往美國,具體的操作你南京公司有進出口權,首先拿著他和伯利茲公司的合同去報關。
很多人會問,我的貨是從南京買給伯利茲,可以直接運去美國嗎?這里我們要給客戶解釋清楚,我的合同上面指明收貨地點是美國的某個港口,只要你指明,去海關報關是沒有問題。
因為我把我的貨運去那里是沒有任何關系的,這個只是兩個公司之間的商業行為。去海關申報好你貨物的產品、數量、價值、運到那里,原產地證書后,全部文件齊全了以后,你這個貨物才能夠交給船務公司,來幫你做個SHIPPING的動作。
外貿單據 沒有這些東西,船運公司是沒有人敢接這個單的幫你運走,沒有報關就是走私,所以在你找船運公司之前,你要去做好整個報關的程序。報關完交給船運公司,你貨運到碼頭口,船運公司裝船集裝箱,上船,買保險,開船,運走。那么船運走的時候,船運公司有個收貨單交給上海公司。
南京公司把單據速遞給美國。但是因為這些單上面所有簽收的單位都是伯利茲公司,所以這個時候他必須做一個背書的程序,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改提單的程序,就是改一個提貨人
那么,客戶要是問,那我的貨要是去到伯利茲改提單那不是很麻煩?其實這是不需要的,這個貨不去伯利茲,這個伯利茲公司是你自己的,這個改提單其實就是你自己改。我自己把提單一改做個背書,背書后我把單據速遞給美國,美國客戶到時候去碼頭就能收貨。
資金流 首先美國客戶收到貨后會按照和伯利茲公司簽的定單將100萬美金TT到你的伯利茲公司帳戶
然后伯利茲公司再會按照和南京公司簽的采購合同,將70萬美金打回國內做外匯核銷
這個步驟操作好后,你的南京公司的所得稅稅基就會由原來的40萬美金降低為10萬美金
另外留存在伯利茲公司的30萬美金利潤,通過海外利得申請后是不需要交納任何稅收的。
帳戶資金 伯利茲公司帳戶中的錢怎么用呢,分兩種情況:
1)如果你的帳戶是開在香港的,你的錢是自由的,可以取現,在香港沒有外匯管制。
2)如果你的帳戶是開在國內的離岸帳戶,它等同于在境外開的銀行帳戶,帳戶內資金可以自由匯給國內、國外、公司、個人,無須提交任何政府批文,報關單,核銷單,發票,合同等,相當于個人錢包,外匯進出自由,任意支付,包括收取外匯個人傭金,因為屬于境外帳戶所以不受大陸外匯管制,不受到截匯,對您進行國際貿易結算如:轉LC、收TT都是非常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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