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法規與行業知識
|
解讀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率降至3%
解讀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率降至3%
為進一步完善稅制,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的影響,國務院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為爾盈為您詳細解釋新政即將帶來的影響。 添新設備可抵稅 此次增值稅轉型改革的核心是,企業在繳納增值稅時,可以扣除購買機器設備所含的增值稅。 此項改革對于增強企業后勁,提高企業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克服當前金融危機所帶來的不利影響,會起到很好的作用。 據測算,此項改革財政預計將減收超過1200億元,是我國歷史上單項稅制改革減稅力度最大的一次。 小規模納稅人稅率降至3% 獲得優惠政策的企業均為一般納稅人,大多是規模較大的企業??紤]到增值稅轉型改革后,這部分納稅人的稅收負擔總體下降,對于中小企業來說不太公平,國家決定同時降低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 以前,小規模納稅人被劃分為工業和商業兩類,征收率分別為6%和4%。而實際上,這些小規模納稅人混業經營的情況非常普遍,根本無法區分哪些是商業小規模納稅人,哪些是工業小規模納稅人。因此,修訂后的增值稅條例對小規模不再設置工業和商業兩檔征收率,將征收率統一降至3%。 所有企業都可享受新政 增值稅轉型早在2004年就開始進行試驗,當時的東北老工業基地從中獲得了巨大實惠。為了促進中部崛起,2007年7月1日起,國家將試點范圍擴大到中部6省26個老工業基地城市的電力、采掘等八大行業。 從2009年1月1日起,全國所有地區所有行業都能享受到這項改革所帶來的好處。 |
返回目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