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法規與行業知識
|
法人和法人代表的區別
法人和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 一、法人和法人代表區分。 常聽說"某某人是某公司的法人"這樣的話,這就是沒有弄清法人和法人代表的區別,誤將某公司的法人代表誤當成法人。
二、什么是:法人 法人:根據我國民法通則,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這里規定得相當明確, 法人是一種組織,不是某一個人,不是某個章位的領導。
三、什么是: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就是法定代表人(本文不對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再作進一步區別,按照常理認為兩者是一致的)。 民法通則規定,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責的負責人。法人代表是法人的一個機關,是自然人。
四、很多人還分不清法人代表和他所代表的法人在承擔民事責任方面的關系。
案例:某企業法人,向某銀行申請了一張信用卡,交法人代表為企業辦理業務使用,該法人代表辦理企業事務透支2萬元。后來企業關閉時,銀行未能索回欠款。企業關閉后,銀行卻委派律師向企業原法人代表索款,理由是信用卡由法人代表使用,申辦信用卡時,也有法人代表的簽章。這是混淆了法人和法人代表的民事責任,法人作為一個組織,只能由法人的機關來代表法人進行民事行為,法人應當對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這一點民法通則有明確的規定。所以銀行的做法是錯誤的。無論是民營的公司還是國有的公司都是這樣.
當然,如果是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則情況不一樣,因為這樣的機構不是“法人”,也就是說這些組織不象本文第二 條所講的“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這些組織債務,應當以這些組織的財產和設立者的財產來償還。
法人代表與法定代表人的區別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而一些當事人常常會混淆兩者的涵義。它們之間是有區別的。
一、兩者的概念不同: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據法人的內部規定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而法定代表人是一個確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沒有正職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職負責人擔任法定代表人,設有董事會的法人,以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沒有董事長的法人,經董事會授權的負責人可作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二、兩者產生的方式不同: 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產生。沒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就不能產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則依法由上級任命(行政、事業法人或社團法人)或由企業權力機構(董事會)依法定程序選舉產生。并經《任命書》或《章程》予以確定。
三、兩者組成的人數不同: 作為民事權利主體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個。而法人只有一個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獨立行使法人職權。
四、兩者的權限不同: 法人代表對外行使權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權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權的職責范圍內代表法人對外進行活動,他的行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動,而是對法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直接代表法人對外行使職權。
五、兩者產生、變更的法律程序不同: 法人代表的產生、變更沒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記;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應登記的事項之一,這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如有變更,應及時辦理變更法定代表人登記手續。
|
返回目錄
|
 |
|